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30号建议答复摘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7-19 17:20:07  评论()

文件名称: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30号建议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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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在优化补贴范围过程中,农、财两部对微耕机、耕整机、田园管理机等小型实用农机具品目予以重点保留,并在其他类机械中兼顾小型实用农机具。目前的主要矛盾是,由于我们农机具研发制造水平低,适合丘陵山区农业需求的农机具供给严重不足。钢架塑料大棚还不具备纳入补贴的资质条件。同时,现行小型实用农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宜提高到60%。近年来,农、财两部持续提升政策的稳定性和精准性,确保农民购机的主体地位,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严厉打击违规行为,进一步明确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产销企业责任义务等,促进了政策顺利实施。

下一步,农、财两部将引导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更多更适合的农机产品,逐步将更多小型实用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同时,指导地方加大扶持,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工作经费,通过综合措施促进丘陵山区农机化加快发展。今年,我们将就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进行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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