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258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9-20 16:25:15  评论()

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258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郭社荣等9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当前我国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亟需对区域布局、产品结构、品质结构、产业结构进行再优化。一是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近年来,我部积极引导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向优势产区、主产区集中,“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已经形成。今年起我部重点推进调减玉米非优势区种植面积及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规模。在“十三五”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中,将全国农业划分为优先发展、适度发展、保护发展三类九大区域,对区域内生产力调整进行了部署安排。二是调整种养结构。着力稳定水稻和小麦种植面积,适当减少玉米面积,增加大豆、杂粮杂豆和优质青饲草面积,积极发展水果、蔬菜、茶叶、特色种养等效益高的农产品。稳步调整生猪产能,加快发展肉牛肉羊等草食畜牧业。在“十三五”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中,将对粮棉油糖、肉蛋奶等重要农产品结构调整目标和重点进行部署。三是提升农产品品质。积极发展粳稻、强筋小麦等优质粮食品种,保护修复产地环境,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减少农药残留、化肥过量施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十三五”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将对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品牌化,提升农产品品质进行明确。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我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北京、河北、吉林、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举办农业电子商务论坛,推进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上网销售。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优化调整农业布局,调精调优调高农产品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大数据,推进农业数据化、在线化改造。近期我部举办会议专题部署北方农牧交错带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和奶业发展工作。同时积极加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定期发布供需平衡表,引导地方和农业经营主体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

二、关于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降成本”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关键途径是推进经营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我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目前已完成确权面积6.5亿亩。创新土地流转形式,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制度建设,有序引导土地流转。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当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已超过30%。二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我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积极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稳定经营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等。同时加强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开展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延伸产业链、品牌化经营。目前,全国家庭农场总计达到87.7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160万个,农业产业化企业超过12万家。三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在9个粮食主产省的24个县(市、区)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代耕代收、联耕联种、统防统治、股份合作等方式,积极发展良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农机承包作业、饲料散装散运、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养殖业粪污专业化处理等服务,带动中小农户加入规模经营,降低服务成本。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印发完善“三权分置”办法的文件,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运行规范,督促地方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探索各具特色的规模经营实现形式和路径,支持农民以流转、入股、托管、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关于提高农产品质量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人们不仅要吃饱,还要吃好、吃得安全,顺应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我部着力从两方面积极引导农业生产者提升农产品品质。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已制定7500多项农兽药残留和行业标准,基本涵盖主要农产品和参数。加大农牧渔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持续扩大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0多万个。二是支持绿色有机农业发展。支持发展以农作物秸杆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厂,扶持养殖业畜禽粪便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肥料和低残留农药的生产。当前,符合条件的有机肥、无公害农药企业均可依法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均可免征增值税。此外,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有机肥、无公害农药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还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对农业标准化、有机农业发展等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政策,引导我国农产品品质提升。

感谢你们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的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部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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