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739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罗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保监会、银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注重农业技术水平创新发展
科技创新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一驱动力,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着力推动形成基于技术水平创新的农业发展方式。一是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2015年我部启动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立健全联盟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农业企业集聚,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目前,农业部已组建产学研用科技创新联盟37个。从全国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校、企业等遴选优势科研团队,成立水稻、小麦增产增效等9个联合攻关协作组,先后启动“南方重金属污染防控”“东北黑土保护”“华北节水保粮”三个协同创新行动。二是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印发《农业部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对农业科技组织方式、成果转化、条件能力、人才队伍、国际合作及政策环境等方面的创新发展,做出系统部署。研究起草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三是推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十二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170亿元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搭建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成立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科研试验站+区域示范基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户”的成果转化模式。指导10个省的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农技推广试点,在安徽、江西等省开展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机制融合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着力打造政研企合作、产学研一体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权益成果分配制度;建设一批农业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集成试验与示范基地和国家科学实验站,推进科研成果研发、转化、应用衔接。
二、关于加快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改革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完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一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指导各地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要求,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浙江、广东、北京等发达地区,通过开展物业经营,获得租金收入,发展集体经济;贵州探索“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将财政资金、扶贫资金等转变为农民股份,让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经营收益,发展集体经济;中部一些地方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引导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发展集体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提高合作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形成了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格局,涌现出了上海松江家庭农场、黑龙江克山县仁发现代综合经营型合作社、四川崇州农业共营制、安徽宿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山东济宁土地托管、江苏太仓合作农场和射阳联耕联种等各具特色的新型合作经营模式。此外,农业部积极指导山东省开展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配合银监会在河北玉田、安徽金寨、湖南沅陵开展了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工作。三是推动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为农户提供病虫害防治、机械化耕作、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等服务。目前,全国各类社会化经营组织超过30万个,以订单合同、股份合作等方式,辐射带动农户1亿多户,年户均增收3000多元。此外,各地在积极探索建立农业协会,如山西的“龙头企业+农协+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运行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化获得较快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创新集体经营方式,引导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参股龙头企业,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农民土地入股、其他经济主体投入资金技术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各地通过农民合作与联合、社会化服务等渠道创新规模经营方式,及时总结各地先进经验,归纳提炼形成可推广的模式。继续会同银监会引导合作社规范有序开展信用合作,同时加强监管。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三、关于大力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调结构、转方式的系列战略部署,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在调整优化区域结构、产品结构、品质结构、产业结构四方面下功夫。一是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引导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向优势产区、主产区集中,“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已经形成,特别是玉米非优势区种植面积调减明显,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稳步调整。二是调整种养结构。稳定水稻和小麦种植面积,适当减少玉米面积,增加大豆、杂粮杂豆和优质青饲草面积,积极发展水果、蔬菜、茶叶、特色种养等效益高的农产品。稳步调整生猪产能,加快发展肉牛肉羊等草食畜牧业。三是提升农产品品质。积极发展粳稻、强筋小麦等优质粮食品种,保护修复产地环境,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减少农药残留、化肥过量施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我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北京、河北、吉林、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举办农业电子商务论坛,推进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上网销售。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适度调整农业布局,调精调优调高农产品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大数据,推进农业数据化、在线化改造。
四、关于切实抓好农业生产品质保障
确保农产品品质安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着力从三方面抓好农产品品质安全。一是保护和修复产地环境。发布《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禁止生产区划分技术指南》《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等文件,明确了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管要求。开展全国16.23亿亩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在南方六省区水稻产地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2014-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26.56亿元,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170万亩耕地实施重金属污染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二是完善农产品生产标准。我部加快蔬菜水果、特色农产品、畜禽等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和渔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今年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渔业标准35项,推动各地将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集成转化为生产技术规范、操作手册、明白纸和明白卡。持续扩大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万个,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200个。三是建立农产品可追溯管理体系。我部搭建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出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国家追溯体系试运行。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出台全国统一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管理规范。
下一步,我部将把提升农产品品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力争多出优质产品、保证出合格品、尽量不出次品。一方面,抓好标准化,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加快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制修订步伐,打造“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品牌,探索建立优质优价机制,调动农民按标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抓追溯管理,尽快建成覆盖全国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尽早开展统一试点。积极争取追溯管理的扶持政策,推进生产经营者“带标入市”“扫码交易”,推动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获证企业以及农业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率先实施追溯管理。
五、关于加强农业发展保障网络建设
在现代市场经济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发挥好政策的护航作用,更要发挥市场的导航作用,构建更加完善的农业发展保障体系。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主要从四方面不断加强农业的支持保护。一是不断完善农产品价格政策。对关乎口粮安全的稻谷和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农民种粮收益;对大豆和棉花实施目标价格政策,去年取消油菜籽临储政策,今年推进玉米价格政策改革,实施市场化收购+补贴的政策。二是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当前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农产品基本覆盖了主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还创新了目标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房农机具保险等。去年全国承保的主要农作物面积占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60%。对于产值高、效益好、特色明显的农产品仅政策性保险难以满足,我部积极指导地方、联合农业保险公司,探索开展果菜茶、特色水产养殖保险。三是不断强化农业投入支持。适应农业转型升级需要,先后启动畜禽粪污治理、草牧业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补贴补助项目,做大支农惠农“盘子”,2011-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林水支出年均增长率达到17%。推动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我部积极推进建立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财政部与黑龙江、河南等11家省级机构完成首期出资40多亿元,撬动银行机构为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减少和规范农业行政审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引导工商资本投入农业现代化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着力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整合优化农业建设投入,调整优化农业补贴政策,完善信贷支持政策,加大保险保障力度,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发展和建设。
感谢您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的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部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