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45号建议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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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财两部提出了“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将补贴资金重点用于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所需机具。考虑到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实际,农、财两部对微耕机、耕整机、田园管理机等小型农机具品目予以重点保留,并在其他类机械中兼顾小型农机具。目前的主要矛盾是,由于我们农机具研发制造水平低,适合丘陵山区农业需求的农机具供给严重不足。钢架塑料大棚不符合《农业机械分类》,目前还不具备纳入补贴的资质条件。同时,为使更多农民享受补贴实惠,防止补贴额过高引发产品价格非正常上涨,现行小型农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宜提高到60%。
下一步,农、财两部将引导鼓励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加强研发,生产更多更适合的农机产品,逐步将更多的适合丘陵山区需求、性能相对成熟、购机筹资有难度的小型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同时,指导地方加大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区域适用性强机具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