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海关总署监管司、外经贸部贸..
文件编号:国机综[1998]02号
发布时间:1997-12-31
实施时间:1997-12-31
外经贸部贸管司关于配额产品、特定产品采用实用代码的通知
根据《
《配额产品实用代码》、《特定产品实用代码》是在1998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同一税号项下不同产品实行不同税率、不同管理办法的情况,按照商品编码与目录产品一一对应的原则,将部分8位码拆分细化为9位、10位编码。实用代码中使用8位编码及使用9位、10位编码商品的前八位编码与目录商品编号、税则号完全一致;使用9位编码的第九位码主要用于区分不同的税率;使用10位编码的第十位码主要用于区分管理方式,即在前八位商品编号相同的情况下,通过第十位确定产品是属于配额产品(特定产品),还是属于登记产品。
现将采用实用代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一:配额产品实用代码(略)
附件二:特定产品实用代码(略)
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外贸易管理司
海关总署监管司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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