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业从事商品检验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问..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16 07:33:08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业从事商品检验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问..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7]183号

发布时间:1997-12-11

实施时间:1997-12-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专业从事商品检验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问题的通知

(1997年12月11日国税发〔1997〕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据了解,目前一些地区将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了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为正确执行税法,现明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从事进出口商品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价格等的委托检验、鉴定、认证等业务有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凡已认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从1997年1月1日起,一律按此规定执行。
抄送: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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