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员办出台办法规范支部党建考核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6-20 17:57:19  评论()

文件名称:江苏专员办出台办法规范支部党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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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建工作,江苏专员办日前出台了《财政部江苏专员办处室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处室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党建工作日常管理严起来,实起来。

着眼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办法》在考核方式上,注重充分结合专员办工作实际,紧扣抓日常、分类别。考核办法规定,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分为4个考核模块,分别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每个模块的分值分别为25分。在预设的4个考核模块下,党建工作被分解细化为40项具体的工作任务。考核时,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项对照评分,使考核结果能够真实有效反映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此基础上,为有效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办法》还增设“创新创优”附加模块,对在党建工作中取得创新创优成果的支部奖励加分。

按照《办法》要求,考核工作每年组织1次,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年度。年度终了时,各支部首先根据考核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为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机关党委牵头成立考核小组,采取听取专题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外单位反馈信息等方式对各支部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评,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报办党组议定。考核结果将作为支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及格的支部,机关党委将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对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问责。

此项《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支部党建工作的任务标准,规范了党建工作考核的关键环节和工作重点,较好地实现党建工作定性考核与定量考评、日常考核与总结考评的有机融合,考核标准明晰、考核流程简便,考核办法易于掌握、便于操作,必将有效推动我办支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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