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聘任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4-06-24
实施时间:1994-06-24
《关于解决聘任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配偶及其
未成年子女农转非的复函》的通知
自1987年实行技师评聘制度以来,全国已评聘技师34万人,高级技师2000余人。他们是我国工人队伍中的一支技术骨干力量,在生产第一线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对技师的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广东、天津、北京等地对技师直系亲属户口的“农转非”问题作了规定,基本上得到了妥善解决。现将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聘任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农转非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同类问题。
附
关于解决聘任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农转非的复函
省计经委、公安厅、劳动局、粮食局:
1994年4月1日请示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高级技师;
(二)从事野外作业或其他艰苦业工作的技师;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上,工龄在25年以上的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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