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国土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2-09 16:51:27  评论()

文件名称:国土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2017-02-09

发布时间:国土资发〔2017〕12号

实施时间:2017-02-09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单位或部门,建立共同推进试点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支持试点各项工作。试点地区所在省、市、县(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试点运行。

(二)推进试点实施。

1.编制实施方案。有关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组织试点地区编制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同意后,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国土资源部批复。

2.部署启动试点。有关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试点地区根据批复的方案,尽快完成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开展试点。2017年3月底前就试点工作启动、机构设立、规章制度建设、部署实施等情况,形成汇总报告报国土资源部。

3.试点实施、跟踪及总结。国土资源部和有关地区省级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要求推进试点工作,2017年11月底前,试点地区就试点做法与成效等形成年度进展报告,经省级政府同意后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按程序上报。2018年8月底前,试点地区形成试点总结报告,总结政策实施效果、提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建议,经省级政府同意后报国土资源部。2018年12月底前,国土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按程序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三)强化指导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法规范运行。要注意分类指导,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允许进行差别化探索,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四)完善制度建设。国土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试点地区工作进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并及时提出制订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议。

(五)做好宣传引导。试点地区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妥善回应社会关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试点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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