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土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2017-02-09
发布时间:国土资发〔2017〕12号
实施时间:2017-02-09
附件
试点地区名单
开展国有土地二级市场试点的28个试点地区名单
北京市房山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辽宁省抚顺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宿州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许昌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东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三亚市、重庆市主城九区、四川省泸州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天水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同时开展国有和集体土地二级市场试点的6个地区名单
上海市松江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