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批准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一回路再水压试验及完整在役检查实施时间延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3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一号机组首次一回路再水压试验及完整在役检查实施时间延期的请示》(桂防核〔2016〕53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号机组延期至2017年7月29日前完成首次一回路再水压试验及完整在役检查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当出现对一回路压力边界内机械部件产生三、四类瞬态冲击或反应堆压力容器主法兰泄漏异常时,应终止延期。
二、在延期运行期间应加强对在役检查大纲范围内核岛机械设备的监测和巡检,密切关注设备的运行状况。
三、严格按照核安全法规和有关程序文件实施一回路再水压试验和完整在役检查,落实安全风险预防和管理措施,确保广西防城港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2月2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