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文件编号:法(行)函[1991]102号
发布时间:1991-10-01
实施时间:1991-10-01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覃正龙等四人不服来宾县公安局维都林场派出所
林业行政处罚一案管辖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复函
你院《关于覃正龙等四人不服来宾县公安局维都林场派出所林业行政处罚一案管辖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包括自治区林业厅)授权的单位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
此复
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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