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试行)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7-12-29
实施时间:1997-12-29
───┬──────┬──────────────────┬──────序号│商品名称│1998年版税则号列│备注───┼──────┼──────────────────┼──────1│电视机│8528.1210,8528.1291,│
││8528.1292,8528.1293,│
││8528.1310,8528.1320,│
││8528.1330,8528.1340,│
││8528.2100,8528.2200,│
││8528.3010,8528.3020│───┼──────┼──────────────────┼──────2│摄象机│8525.3090,8525.4020,│
││8525.4090│───┼──────┼──────────────────┼──────3│录像机│8521.1010,8521.9090│───┼──────┼──────────────────┼──────4│放像机│8521.1020,8521.9010,│
││8521.9090│───┼──────┼──────────────────┼──────5│音响设备│8518.1000,8518.2100,│
││8518.2200,8518.2900,│
││8518.4000,8518.5000,│
││8519.全税号;│
││8520.3210,8520.3300,│
││8527.1200,8527.1300,│
││8527.1900,8527.2100,│
││8527.2900,8527.3100,│
││8527.3200,8527.3900│───┼──────┼──────────────────┼──────6│空调器│8415.1000,8415.2000,│不包括中央空
││8415.8110,8415.8120,│调;
││8415.8210,8415.8220,│
││8415.8300│───┼──────┼──────────────────┼──────7│电冰箱│8418.1010,8418.1020,│
│电冰柜│8418.1030,8418.2110,│
││8418.2120,8418.2130,│
││8418.2200,8418.2900,│
││8418.3021,8418.3029,│
││8418.4021,8418.4029,│
││8418.5000│───┼──────┼──────────────────┼──────8│洗衣机│8450.1100,8450.1200,│
││8450.1900,8450.2000,│
││8451.1000│───┼──────┼──────────────────┼──────9│照相机│9006.4000,9006.5100,│
││9006.5300,9006.5900│───┼──────┼──────────────────┼──────10│复印机│9009.1110,9009.1190,│
││9009.1210,9009.1290,│
││9009.2110,9009.2190,│
││9009.2210,9009.2290,│
││9009.3010,9009.3090│───┼──────┼──────────────────┼──────11│程控电话交│8517.3011,8517.3013,│
│换机│8517.3019,8517.3091,│
││8517.3099│───┼──────┼──────────────────┼──────12│微型计算机│8471.3000,8471.4140,│
│及外设│8471.4940,8471.5040,│
││8471.6010,8471.6031,│
││8471.6032,8471.6033,│
││8471.6039,8471.6050,│
││8471.6060,8471.6070│───┼──────┼──────────────────┼──────13│电话机│8517.1100,8517.1910,│
││8517.1990│───┼──────┼──────────────────┼──────14│无线寻呼机│8527.9010,8525.1090,│8525.1090仅
││8525.2022,8525.2023,│指无线寻呼系
││8525.2092,8525.2099│统基地台;
───┼──────┼──────────────────┼──────15│传真机│8517.2100│───┼──────┼──────────────────┼──────16│电子计算器│8470.1000,8470.2100,│
││8470.2900│───┼──────┼──────────────────┼──────17│打字机及文│8469.1100,8469.1200,│
│字处理机│8469.2000,8469.3000│───┼──────┼──────────────────┼──────18│汽车│8702.全税号;│
││8703.全税号;│
││8704.全税号│───┼──────┼──────────────────┼──────19│摩托车│8711.全税号│───┼──────┼──────────────────┼──────20│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中│不含随项目
││第1章至第83章、第91章至第97章的所有│设备进口的技
││税号。│术及配套件、
│││备件。───┴──────┴──────────────────┴──────说明:
对“成套设备”内含的本附件所列设备,如符合“功能机组”规定的,则按税则第16类类注四和第90章章注三的规定归类,否则,按具体列名分别归类。
海关总署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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