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文件编号:法释[1997]11号
发布时间:1997-12-23
实施时间:1998-01-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
(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2次会议通过法释〔1997〕11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重大)等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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