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经贸委公告2002年第6号--2002年汽车轮胎进口总量、..
文件编号:国家经贸委公告2002年第6号
发布时间:2002-01-18
实施时间:2002-01-18
公告
二○○二年第6号
根据《
附件:2002年汽车轮胎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
二OO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02年汽车轮胎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
一、进口配额总量
2002年汽车轮胎进口配额总量为107万条。
二、分配原则
(一)申请单位以往的进口实绩;
(二)以往分配的配额是否得到充分使用;
(三)申请单位的生产能力、经营规模、销售状况;
(四)新的进口经营者的申请情况;
(五)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三、申请汽车轮胎配额须报送的材料
申请单位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生产能力、经营规模、销售收入、税金总额等;
(二)近三年(1999--2001年)汽车轮胎进口配额基数、进口实绩(进口实绩以海关报关统计为准);
(三)2002年申请的汽车轮胎配额的品种和数量。
四、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可直接向国家经贸委授权的进口配额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经贸委提出申请。进口配额管理机构将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汇总和平衡,提出本地区、本部门进口配额总量,一并向国家经贸委提交。
凡按以往有关规定报送且材料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可不重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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