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资北京××国际学校征免营业税问题的函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6]568号
发布时间:1996-09-24
实施时间:1996-09-24
你委《关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是否缴纳营业税的函》(教外综〔1996〕334号)收悉。来函反映,香港××教育机构在京举办的北京××国际学校,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同于外资企业,是非盈利性的机构,不应缴纳营业税。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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