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5]076号
发布时间:1995-04-26
实施时间:1995-04-26
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地在贯彻新的营业税制中相继提出了一些问题,现根据
《
生产集邮商品仍然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包括调拨在内)集邮商品改为一律征收营业税。
对俱乐部、交易所或类似的会员制经济、文化、体育组织(以下简称会员组织),在会员入会时收取的会员费、席位费、资格保证金和其他类似费用,应按营业税有关规定确定适用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会员组织收讫会员费、席位费、资格保证金和其他类似费用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这些费用款项凭据的当天。
会员组织的上述费用,如果在会员退会时予以退还,并且帐务上直接冲减退还当期的营业收入,在计征营业税时可以从当期的营业额中减除。
代理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
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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