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五次外长会发布《澜湄合作第五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正式通过《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该计划由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个澜湄合作机制成员国农业部门共同制定,旨在落实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发布的《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进一步提升澜湄农业合作水平。根据行动计划,各成员国将在未来三年内充分发挥中国农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20-02-26 16:21:57  评论()

文件名称:本网讯近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五次外长会发布《澜湄合作第五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正式通过《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该计划由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个澜湄合作机制成员国农业部门共同制定,旨在落实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发布的《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进一步提升澜湄农业合作水平。根据行动计划,各成员国将在未来三年内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农村部牵头设立的澜湄农业合作中心联络协调和技术支撑作用,通过加强农业政策对话、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贸易与农业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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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五次外长会发布《澜湄合作第五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正式通过《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该计划由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个澜湄合作机制成员国农业部门共同制定,旨在落实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发布的《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进一步提升澜湄农业合作水平。

根据行动计划,各成员国将在未来三年内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农村部牵头设立的澜湄农业合作中心联络协调和技术支撑作用,通过加强农业政策对话、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贸易与农业私营部门投资合作、能力建设与知识分享及其他优先领域合作,共同提高各成员国农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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