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当场办结事项和提前服务事项目录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30 08:33:28  评论()

文件名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当场办结事项和提前服务事项目录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7年第37号

根据《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7〕54号)的规定,经上海市政府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局当场办结事项和提前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我局将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或提前服务,让企业办事切实感受到便利,严禁以当场办结或提前服务为由收取加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严禁以提前服务为由强制提供服务。未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或提供提前服务的,企业有权投诉,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链接

1.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

2.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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