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政府关于智能贵州发展规划(2017
文件编号:黔府函〔2017〕18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关于智能贵州发展规划
(2017-2020年)的批复
黔府函〔2017〕182号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阅〈智能贵州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请示》(黔数呈〔2017〕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智能贵州发展规划(2017-2020年)》,由你局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全力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在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旅游、智慧医疗健康、智慧交通服务、智慧精准扶贫、智慧生态环保等领域加快建设一批示范项目和典型应用,创建全国智能制造基地和智能应用示范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为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奋力走出一条有别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你局要会同有关单位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