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复贵州省劳动局关于学徒因工死亡后是否发给抚恤费..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2 07:22:48  评论()

文件名称:劳动部复贵州省劳动局关于学徒因工死亡后是否发给抚恤费..

文件编号:(60)中劳薪马字第021号

发布时间:1960-02-23

实施时间:1960-02-23

劳动部复贵州省劳动局关于学徒因工死亡后是否发给抚恤费问题

(1960年2月23日(60)中劳薪马字第021号)

一月七日(60)省劳险字第一号来文悉。学徒因工死亡后,企业行政应当对其家属加以慰问并发给一次性的抚恤费,其数额由企业行政酌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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