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四部门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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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为加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制定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认定的机构。
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或者检测委托人,选择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安全认证或者安全检测。
三、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选择安全检测方式的,经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由检测机构将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测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选择安全认证方式的,经安全认证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将认证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附件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设备或产品类别
范围
网络关键设备
1
.路由器
整系统吞吐量(双向)
12
Tbps
整系统路由表容量
55
万条
2
.交换机
整系统吞吐量(双向)
30
Tbps
整系统包转发率
10
Gpps
3
.
服务器(机架式)
CPU数量
8
个
单CPU内核数
14
个
内存容量
256
GB
4
.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设备)
控制器指令执行时间
0
.
08
微秒
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
5
.
数据备份一体机
备份容量
20
T
备份速度
60
MB/s
备份时间间隔
1
小时
6
.
防火墙(硬件)
整机吞吐量
80
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
300
万
每秒新建连接数
25
万
7
.
WEB应用防火墙(WAF)
整机应用吞吐量
6
Gbps
最大HTTP并发连接数
200
万
8
.
入侵检测系统(IDS)
满检速率
15
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
500
万
9
.入侵防御系统(IPS)
满检速率
20
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
500
万
10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
吞吐量
1
Gbps
系统延时
5
ms
11
.反垃圾邮件产品
连接处理速率(连接/秒)
100
平均延迟时间
100
ms
12
.网络综合审计系统
抓包速度
5
Gbps
记录事件能力
5
万条/秒
13
.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最大并行扫描IP数量
60
个
14
.
安全数据库系统
TPC-E
tpsE(每秒可交易数量)
4500
个
15
.
网站恢复产品(硬件)
恢复时间
2
ms
站点的最长路径
10
级
附件: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