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4]176号
发布时间:1994-07-30
实施时间:1994-07-30
国税发[1994]066号《
其余的在“八五”期间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由铁道部门集中使用。
铁道部直属工业企业、物资供销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其它企业兴办的多种经营企业,仍按照66号文件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4]176号
发布时间:1994-07-30
实施时间:1994-07-30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