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四届自治区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开始投票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人大  法律法规网 2016-07-12 10:30:27  评论()

文件名称:[新疆]第四届自治区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开始投票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第四届自治区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从7月12日起,第四届自治区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投票工作启动。

通知指出,在各地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第四届自治区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确定苏比拉·依孜江、邹启轩、拜娜·恰布旦等60人为第四届自治区民族团结好少年候选人,面向社会公示并网络投票。公众可通过天山网、新疆文明网专题页面投票评选自治区民族团结好少年。投票于8月20日零点截止。

通知强调,评选坚持自愿原则,严格遵守投票规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刷票”。

通知要求,对候选人若有意见建议或发现违反投票规则的行为,可向自治区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反映。电话:0991—2398004,239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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