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1-23 11:25:09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精神,现就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一)农业部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指标共16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奖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含企业创新、工人农民、科普和创新团队)1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工人农民类2项。

(二)农业部可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仅限1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指标不限),如有单位申报须于2016年12月5日前向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申请。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着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三)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四)2015年、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三、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有关要求推荐。推荐前需要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向农业部推荐。

四、推荐材料报送

(一)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数量、名单、公示情况及结果。

(二)纸质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不要封皮,一式10份。

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人:赵美玉 付长亮

联系电话:010-59192906 59192911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通用项目(人选)汇总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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