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拟批准2015年度新增典当行(第二批)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4-11 11:15:3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公示拟批准2015年度新增典当行(第二批)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5〕790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典当行设立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商务交字〔2016〕9号)有关要求,我委对各区商务委初审推荐的新增典当行材料进行了审核。为方便公众了解审批情况、推进审批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和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现将拟批准设立典当行(第二批)公示如下:

1. 北京安邦典当有限公司

2. 北京恒泰典当有限公司

3. 北京盛世恒通典当有限公司

4. 北京友联典当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1-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商务委反映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87211833(服务交易处)

传真:6525368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721室(邮编:100164)

举报信箱:mxw@bjcoc.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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