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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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保定冀中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申报的玉屏风颗粒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吉林特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狐狸脑炎活疫苗(CAV-2C株)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