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件编号:证监会公告〔2017〕6号
发布时间:2017-03-03
实施时间:2017-03-0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6号
现公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3月2日
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 号)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导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进一步服务绿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现就证券交易所发展绿色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本指导意见所称绿色公司债券,是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的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