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第2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工作预约接待办法》
文件编号:证监会公告〔2017〕2号
发布时间:2017-02-10
实施时间:2017-02-1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2号
现公布《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工作预约接待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1月14日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工作预约接待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服务,保障发行人正常的业务沟通需求,规范发行审核来访接待工作,防范廉政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行审核沟通工作依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以及证监会公布的发行审核工作流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在各审核环节主要通过审核部门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提供书面回复的方式进行沟通。
第三条 为提高沟通效率和效果,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对以下事项,可以通过预约与发行审核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当面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