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召开调整我区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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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委拟于2017年5月份召开调整我区普通本科高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30名,其中:消费者16名;经营者4名;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2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4名。
听证会设旁听席10名,记者席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西藏自治区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3、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的反映意见;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三、听证会相关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4、听证会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5、新闻媒体自愿报名,由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邀请。
四、报名方法及联系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日内,符合规定条件并有意参加听证或旁听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5:30-18:00)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办理听证或旁听申请。新闻媒体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记者证报名,我委将主要根据报名顺序决定参会媒体。
联系人:崔占斌电话:0891-6324812
报名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大楼424室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