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贵州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08 17:00:16  评论()

文件名称:省政府关于贵州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批复

文件编号:黔府函〔2017〕17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

“十三五”行动计划的批复

黔府函〔2017〕179号

省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贵州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请示》(黔卫计呈〔2017〕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请会同各市县级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组织实施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法定防治职责,巩固当前防治成果,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将我省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三、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日

常和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确保将防治职责落实到位。

四、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制定符合本地区疫情特点和工作实际的防治规划,定期分析和研判艾滋病流行形势,落实管理责任制,明确部门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疫情严重地区要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有效控制疫情。

五、要抓紧建立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针对组织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对计划作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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