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同意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增设金银山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12 16:11:55  评论()

文件名称:省政府关于同意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增设金银山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文件编号:黔府函〔2017〕18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

增设金银山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有关事宜的批复

黔府函〔2017〕18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增设金银山收费站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毕节至生机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金银山匝道收费站,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金银山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17年9月10日起,至2035年9月30日止。

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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