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15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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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年度检查考核,现对全省已通过2015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含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予以公告,准予执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希望社会各界及群众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