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不锈钢新材料物流仓储填海项目用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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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海域〔2016〕8号),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开出让福安市湾坞镇沙湾村东侧48.7189公顷的海域使用权,填海造地用于建设不锈钢新材料物流仓储填海项目。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竞得该海域使用权,依法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6B35098101675号),现予以公告。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