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调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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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长乐机场二期、厦门新机场、漳州核电等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需求,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海洋局于2016年5月17日批复调整《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厦门大小嶝岛附近海域、漳港湾海域和东山湾西侧海域部分海洋功能区范围。其中,“大嶝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面积调整为2463公顷,“大嶝特殊利用区”面积调整为2814公顷,“厦门湾保留区”面积调整为67904公顷,“厦门珍稀海洋物种海洋保护区”面积调整为29662公顷,“厦门文昌鱼外围保护地带海洋保护区”面积调整为4338公顷,“长乐海蚌海洋保护区”面积调整为21455公顷,“漳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面积调整为794公顷,“列屿农渔业区”面积调整为809公顷,“东山湾保留区”面积调整为12895公顷,“尾涡屿特殊利用区”面积调整为219公顷,“列屿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面积调整为144公顷,“列屿特殊利用区”面积调整为3691公顷。调整后,全省海洋功能区划各项控制性指标不变。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