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西省政府关于调整山西铁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批复
文件编号:晋政函〔2017〕6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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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厅《关于调整山西铁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请示》(晋林护字〔
2017〕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山西铁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后,保护区地理坐标不变,为东经
113°5'-113°35'、北纬37°17'-37°34',保护区总面积不变,为35351.7公顷,核心区面积为13948.6公顷;缓冲区面积调整为7392.6公顷,实验区面积调整为14010.5公顷。
二、有关市和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0〕63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监督,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