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2017年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第12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
1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东山石灰石矿)违反操作规程案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72号
(单位)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73号
(个人)
2017年10月20日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东山石灰石矿存在如下问题:1、采场道路内侧排水沟瘀堵损毁,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9.1.6条的要求;2、外排土场截水沟瘀堵,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7.19条的要求。以上事实均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东山石灰石矿)警告,并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李××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
2
智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西祁家山石灰石矿违反操作规程案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74号
(单位)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75号
(个人)
2017年10月20日
智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西祁家山石灰石矿破碎站到1296米采矿平台道路转弯地段未设置车挡,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3.2.6条的要求。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智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西祁家山石灰石矿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冯××处人民币壹仟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