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2017年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第6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
1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实施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案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22号
2017年6月16日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对已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全部进行日常监测。以上事实违反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2017年6月19日前整改完毕),警告,并处罚款伍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