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2017年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第2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决定
1
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案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3号
2017年5月22日
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变更后,未依法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该行为违反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2017年6月27日前整改完毕),并处贰万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
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使用淘汰设备案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4号
2017年5月22日
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南河沟坑口使用淘汰的提升绞车(型号:XKT2x2.5)。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和国家安监总局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5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2017年6月27日前整改完毕),处贰万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3
山西中条山集团篦子沟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案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5号
2017年5月22日
山西中条山集团篦子沟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未依法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法定代表人。该行为违反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山西中条山集团篦子沟矿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2017年6月27日前整改完毕),并处贰万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4
山西中条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案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6号
2017年5月22日
山西中条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未依法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法定代表人。该行为违反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山西中条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2017年6月27日前整改完毕),并处贰万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5
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时限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案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7号
2017年5月27日
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变更后,未依法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6
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组织生产案
(晋)安监罚〔2017〕执法总队8号
2017年5月27日
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榆社分公司责令停止生产,并处壹拾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