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局公告2018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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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2号令)文件的要求,经审核,同意绍兴国正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关于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名称变更的申请,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安全评价机构名称变更后,其资质等级和资质有效期保持不变,业务范围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延期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6〕120号)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变更情况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