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农业户口如何提取公积金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本市农业户口如何提取公积金,请详细告知具体操作流程,谢谢。
处理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进城务工人员(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上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如果您的所属管理部是海淀管理部、西城管理部或丰台管理部,非本市户籍的人员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社保转外省市手续的或社保中断和终止缴费3个月以上的,可办理销户提取,但自销户之日起1年内不能在本市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您还有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咨询,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