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2-02-22
实施时间:2002-02-22
为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零售价格,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专用发票的费用,有利于金税工程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扩大发行,经国家计委批准,对专用发票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电脑四联专用发票1.05元/份;
电脑七联专用发票1.67元/份;
手写中文四联专用发票10.92元/本;
手写中文七联专用发票16.26元/本;
手写藏汉、维汉文四联专用发票11.30元/本;
手写藏汉、维汉文七联专用发票166.52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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