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9号
文件编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2年第9号
发布时间:2002-02-10
实施时间:2002-02-10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即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二00二年二月十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9号
文件编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2年第9号
发布时间:2002-02-10
实施时间:2002-02-10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