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7号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5 08:04:05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7号

文件编号:国家擀检总局公告2002年第7号

发布时间:2002-01-29

实施时间:2002-01-2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2年第7号)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漳州水仙花(宜春牌、圆山牌)、漳州片仔癀系列药品(片仔癀牌片仔癀和片仔癀胶囊、龙江牌复方片仔癀软膏)、仙游度尾文旦柚(度尾牌)、安溪铁观音(凤山牌、八马牌)、武夷山正山小种红茶(元正牌)、永春老醋(桃溪牌)生产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进行了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即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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