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号
文件编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号
发布时间:2002-01-24
实施时间:2002-01-24
鉴于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撤销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成立清算组,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公司管理职权,清算组组长行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权。
在清算期间,该公司下属的独立法人实业公司的业务照常经营。该公司债务登记的具体办法由清算组另行通知。
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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