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特大事故批复结案..
文件编号:劳部发[1996]327号
发布时间:1996-10-08
实施时间:1996-10-08
批复结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特大事故批复结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1996〕6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事故的批复结案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3.事故调查组织情况、调查组组成和签名名单;
4.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或地点的基本情况;
5.事故发生经过;
6.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认定依据;
7.事故的性质;
8.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定依据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9.事故的教训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10.调查组成员对调查报告的不同意见;
11.报送事故调查报告超出原则规定时限的说明;
12.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
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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