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化妆品上使用“美国一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8-12-09
实施时间:1988-12-09
“美国一号”、“中国一号”等名称问题的答复
你局沪工商标(88)第301号文收悉。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我国《
2.上海家用化学品厂已在香水商品上注册了“上海”商标,应依法受到保护。其他企业如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中使用“大上海”、“夜上海”商标,属侵权行为,应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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