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48号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5 07:16:06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48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1-12-30

实施时间:2001-12-3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1年第48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金华火腿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金华火腿原产地域范围拟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划定的范围为准,包括浙江省金华、衢州两市共15个县、市(区)〔原金华府地域范围〕,即金华市所属的鹜城区、金东区(原金华县)、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武义县、浦江县、磐安县以及衢州市所属的柯城区、衢县、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江山市所辖行政区域。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金华火腿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即日起三个月内向我局提出;金华火腿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机构备查。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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