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过程中房..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4 07:58:42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过程中房..

文件编号:国税函〔2001〕415号

发布时间:2001-12-01

实施时间:2001-12-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建过程中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1〕41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改制承受房地产申请免征契税的请示》(京地税地〔2001〕2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组建过程中承受原北京矿物局及其所属企业、原北京市煤炭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房屋产权,属于企业新设合并中的资产划转,不是房屋产权交易行为,不征契税。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