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国际标准电子公司在中国..
文件编号:国税外函发[1996]089号
发布时间:1996-11-01
实施时间:1996-11-01
成立×××工业
(1996年11月1日国税外函发[1996]089号)
关于国际标准电子公司在华设立×××工业(中国)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经与有关部门反复研究,现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函复如下:
(一)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之外股权,不论是否属于有偿行为,均不征收营业税;
(二)转让无形资产的股权,如果是有偿行为,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如果是无偿行为,则不征收营业税。
(三)转让不动产的股权,不论是否属于有偿行为,均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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